北流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开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非编制),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防贫监测信息员2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北流市乡村振兴局综合股(地址北流市城南一路七里36号旧党校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7)有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写明工作的起止时间)和缴费清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8月下旬。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乡村振兴局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计算机专业毕业优先)先后次序确定名次先后。
2.体检。北流市乡村振兴局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出具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乡村振兴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乡村振兴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北流市财政预算,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排序候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进行。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5-6223786(市乡村振兴局综合股)
监督电话:0775—6223595(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北流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北流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