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了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到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服务和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北流市一环南路七里3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办公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依次以警察学院毕业生、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历等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入围面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咨询电话:
0775-623843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北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