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辅警、司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博白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辅警、司机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书记员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有法律工作从业经历或有写作特长的优先。
(三)招聘辅警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女性辅警身高原则上要求160cm以上,男性辅警原则上要求168cm以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8以上;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体育专业、警校毕业者优先。
(四)招聘司机条件
1.仅限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2.学历及专业要求:初中以上;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
4.获得B1、A1和A2机动车驾驶证之一,且期间无交通事故史。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重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中星期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号楼5楼政治部(博白县博白镇绿珠大道西139号),联系电话:0775-8222662、8220278。
(四)聘用书记员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可下载附件填写或从报名处领取)、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五)聘用辅警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可下载附件填写或从报名处领取)、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的另加退伍证)。
(六)聘用司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可下载附件填写或从报名处领取)、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B1、A1或A2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七)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考核方法
(一)聘用书记员应聘人员进行计算机录入测试(庭审音像视频模拟记录)和面试:计算机录入测试(庭审音像视频模拟记录)80分,面试20分,总分100分。
(二)聘用辅警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80分,面试20分,总分100分。
(三)聘用司机应聘人员进行实地驾驶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按照招聘岗位的人数需求,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对象,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者进行递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按规定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者,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者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按照测试、面试、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
八、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75-822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