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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毕节市赫章县考调教师103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03 15:18:52
  赫章县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人才,优化我县教师结构,助推赫章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赫章县干部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赫县党发〔2022〕14号)有关规定,经中共赫章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赫章县内、县外公办学校考调103名在职在编教师到我县城区及附近缺编学校任教。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赫章县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考调原则和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任人唯贤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赫章县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赫章县内、县外公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新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技工院校学历、学位、资格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8.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学段要符合考调岗位要求。赫章县内教师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且近3个学年教学质量在全乡镇(街道)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的可不受教师资格学科类别限制(赫章县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需在本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
 
  9.赫章县乡镇学校报考的教师,截止2024年7月11日在乡镇工作满5年,且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身体健康,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的,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未作出结论的,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经查实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7.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8.未满试用期的。
 
  9.新聘用人员,在新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10.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11.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2.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
 
  13.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截止2024年7月11日外县申请调入赫章县或赫章县内申请跨乡镇调动未满3年的(非本人自主申请调动的除外)。
 
  15.本次考调学校的教师不得参与考调。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4年7月2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4”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简章》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和要求。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赫章县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4”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赫章县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考调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7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7月13日17:00至7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考调单位申请,经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进入“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4”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
 
  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期间进入“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94”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400-088-0028,咨询时间:09:00 -12:00,13:30-17:00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所需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师德师风审查报告等证明材料均为考生在报名前已取得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赫章县考调工作专班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学科相关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参加考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考调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调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赫章县2024年面向县内公办学校教师考调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2),赫章县内乡镇(街道)学校由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出具且经乡镇(街道)党委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正副校长参加报名的还须经县教育局党组同意并加盖其公章)。
 
  4.《赫章县2024年面向县外公办学校教师考调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详见附件3),赫章县外学校教师须经所在单位(学校)、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赫章县内教师须提供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师德师风审查报告表复印件1份、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表或备案表复印件1份。
 
  7.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
 
  面试由赫章县考调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对象: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实际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公告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赫章县考调工作专班统一组织,赫章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考调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调动人员须按赫章县教育系统及人社部门现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调动人员在调入学校服务期为三年,三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因工作需要须在县内学校间进行调整调动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453(赫章县纪委监委)
 
  (二)在考调过程中,由赫章县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考调简章解释权属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教育局,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赫章县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