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贵州 > 毕节

报名入口

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23 11:55:09
  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第二批)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县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体要求详见需求计划表),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用人单位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员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的方式实施,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辞职后不满一年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一律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时间:2024年8月31日
 
  面试测评报到地点:详见面试测评通知单。
 
  面试测评报到事宜: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于2024年8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到并领取《面试测评通知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则另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通知。
 
  2.面试测评程序
 
  (1)面试测评人员请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8:20起,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面试测评通知单》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截止面试当日上午8:5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候考室工作人员点名后,9:00开始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测评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测评。考生
 
  面试测评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测评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
 
  面试测评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时间为10分钟。
 
  根据同一职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测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6.考察环节开始前,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测评、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跨县区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七、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大方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未尽事宜由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2932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委)0857—5232646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