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第五小学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简章
为推动我县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力量保障,特拟定《修文县第五小学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试教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小学教师14名(详见《修文县第五小学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修文县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在修文县学校任教经历(连续6个学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6.选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选调简章》。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调岗位、选调资格条件等有关事宜,联系电话:0851-82371552(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修文县第五小学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个人报名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将《个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电子档和个人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451074075@qq.com。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如有报考多个岗位的,在审核通过的岗位中以第一个收到报名信息的岗位为报考岗位(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6日下午16:00。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收到个人报名表后,审核人员将在接到报名资料24小时内进行审核,采取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各选调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岗位选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岗位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工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8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领取地点:修文县大龙财富中心516室<县教育局人事科>)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选调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2.试教
试教对象为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试教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不高于3:1,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试教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数。
试教成绩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试教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试教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试教成绩×60%。
笔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试教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仍并列的,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政审考察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政审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不得报考人员,并确定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审考察工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
考核合格人员经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政审考察不合格及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选调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在县教育局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否则视为放弃。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配的拟选调人员,由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配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县监委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需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有关事项,均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本次选调工作中需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的有关事宜,选调单位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八、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371552(修文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