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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1-22 11:45:27
 

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赵赤松(党委书记)

吉 敏(院长)

成 员:沈 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 峰(党委委员)

张国富(党委委员)

向忠琴(党委委员)

冯 骥(副院长)

张秋枫(副院长)

汪武琴(副院长)

陈 夯(纪委副书记)

彭 静(孕产保健科主任)

张忠琴(影像科主任)

刘善江(麻醉科主任)

梁 燕(中医科主任)

米 琴(儿科护士长)

胡丽娜(儿童保健科科长)

张 莹(护理部主任)

何 敏(药剂科主任)

郭 丽(人事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丽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8名。招聘岗位详见《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服务工作意识强,根据工作指令随喊随到;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须知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投递简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等证件扫描件投递至邮箱:zhaopin2026@163.com,咨询电话:18786754903。

六、考试

(一)笔试

考试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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