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推进六盘水市新型城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按照《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规定和岗位需要,引进对象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住房城乡建设类或国内上市地产企业大型项目连续性工作经历,具备较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成本管理方面经验,能够胜任成本管控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的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7.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8.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仍在读的在校生或服现役的军人;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gzlps.gov.cn/)、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gzlps.gov.cn)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将相关资料进行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85415562@QQ.COM)。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10楼1015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人事教育科。
4.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须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信息表(附件2);(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复印件;(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5)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6)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国(境)外报名人员须开具能够证明自身学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8)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9)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本次人才引进的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评审与考察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拟引进对象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组织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其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评审;组成考察组到拟引进对象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组织体检等,对引进对象进行全方位了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符合本次引进对象和条件的人员;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截止拟聘用公示结束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其他经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五)资格复审
对符合条件的引进对象,根据拟引进对象工作表现情况,经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拟引进人才相关资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研究录用
资格复审后没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按程序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七)办理聘用手续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引进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决定下发批复文件。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批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定书面合同或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硕士研究生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239019
监督电话:0858-822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