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贵州 > 黔东南

报名入口

2024年贵州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黔东南医院招聘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4:41:38
  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黔东南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医师(第二轮)​
 
  为了更好地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支持,完善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能更好的为病人服务,不断提升我院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024年根据医院需求,现招聘33名编制外合同聘用医师。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请各位有意应聘者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急诊6楼人事科
 
  3、线上报名邮箱:qdnzrmyyrsk@163.com
 
  4、线上报名相关要求:①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命名方式为:XXX(报考岗位)-XXX(考生姓名);②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考生投递报名材料后电话联系我院人事科,确定报名材料是否投递成功;③考生投递报名材料后需关注审核反馈,报名是否通过确认信息将通过邮件进行反馈。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学位。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6、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一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14年及以后毕业生需提供);
 
  7、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制内考生需提供)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医院官网及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参加笔试考试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医院官网及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面试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成绩效用
 
  按照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试岗考核对象,如出现同岗位成绩末名并列的,以面试分数高的考生列为试岗考核对象。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试岗考核
 
  试岗时间为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材料上报人事科。试岗采取百分制记分,试岗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视为试岗合格人员并可进入体检环节,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八、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顺序递补参加体检。
 
  九、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笔试、面试、试岗考核、体检环节的考生,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试岗考核、体检及政审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待遇
 
  进院后签订聘用合同,按院内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同等待遇。
 
  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黔东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0855-8218644,0855-8218968)
 
 
 
  黔东南州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