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民政社会救助协理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好社会救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从江县民政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社会救助协理员,负责协助做好我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从江县民政社会救助协理员3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江县户籍;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诚实谨慎,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和群众打交道。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22年11月30日,35岁(含35岁)以下。
(三)学历、专业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写作功底,专业不限。
(四)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及我县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11.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待遇和薪酬
工资待遇:3900元/月(包含年绩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部分在内)。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从江县民政局委托从江县民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实操考试、面试、公示、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将填好的《从江县民政社会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电子信息材料及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户籍证明的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发228365027@qq.com指定报名邮箱。
3、相关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应聘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应聘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应聘者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初筛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的基本条件、年龄条件、学历及专业条件、其他条件对应聘者投放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初筛,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实操考试。资格审查初筛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仍然有效。
(三)计算机实操考试
计算机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向社会对计算机实操考试成绩进行7天公示。
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参加计算机实操考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计算机实操考试成绩排名,按照3:1比例进行面试,计算机实操考试人数不足3:1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参加面试。
(五)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计算机实操考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实操考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七)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八)、签订合同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55-6981788(从江县民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855-3910066(从江县民政局)
从江县民政局
从江县民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