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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黔东南州锦屏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2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0 15:34:58

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第一轮)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锦屏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23年锦屏县决定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2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在锦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2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高中教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专业和需具备的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1月27日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3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 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 截止2023年7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信息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ping.gov.cn/)

向社会公布招聘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信息发布以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初查

1.报名及资格初查时间:2023年1月28日9:00至2023年2月2日17:30,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2.报名及资初审查方式:本次引才均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以邮箱显示的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不再设置现场报名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QQ:2569811639@qq.com邮箱(应聘者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则为邮件发送成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4)《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6)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7)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资格初审。对应聘的报名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通过邮件发送报名材料后,资格初审人员将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邮件成功后超过48小时未收到初审结果的,请致电0855-7221501联系咨询。若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初审人员的要求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至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初审合格但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县人社部门确定),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只进行面试(面谈)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六)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录用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所列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月27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在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十三)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四)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

(十五)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十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23年9月30日;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

(八)审核备案

经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人社部门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各个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工作,被正式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的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现行政策标准执行,其他待遇按锦屏县相关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5-7221501

附件1: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3: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部分本科高校名单.doc

附件5:锦屏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xls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7:《锦屏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