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编外聘用)工作方案
因工作需要,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编外聘用),从事教育教学、实训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岗位:教师
性质:1.教师为合同制职工,入职后均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学校将进行一至两次专业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合同结束后进行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2.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二、工资待遇
教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课酬等组成,并根据标准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三、招聘人数
共5名。具体岗位详见《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编外聘用)岗位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公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党纪处分期内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5.机关、参公事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都匀市匀东镇科技路33号)(乘57路公交至黔南州广播电视大学站)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 日,共7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等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
(五)准考证发放地点: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楼办公室(都匀市匀东镇科技路33号)(乘57路公交至黔南州广播电视大学站)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试讲
(二)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 年 4月4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成绩,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一)考察要求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考察时,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二)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受限的人员;
3.不符合本《方案》中所报考岗位规定条件的人员;
4.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南州广播电视大学(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拟聘用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则顺延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均不指定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54-8514610黔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