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办〔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教育局,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具体业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25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20名(初中5名,小学15名),地方“特岗计划”5名(幼儿教师5名)。具体学科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普安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补充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化解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户籍等要求按《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2)相关要求执行。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户籍要求。普安县2024年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教师均面向全国招聘。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参加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
(十)隐瞒患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等疾病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得报名参加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的不受时间限制,一经查实,解除聘任合同。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
县招聘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每个环节的招聘实施方案和细则,需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将及时按要求进行公布。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中发布,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发布。
招聘工作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培训、聘用等所有招聘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现招聘办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
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
2.资格审查地点
普安县教育局一楼大厅(普安县休闲体育广场旁边)。
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由县招聘办在考试前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若地点安排有变化请到普安县教育局咨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需同时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须确保在签约时能提供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普安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经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交县招聘办存档。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县招聘办按要求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黔西南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连同本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4年6月5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7个学科。音乐、美术、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县招聘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或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普安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1.面试时间。县招聘办将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和平台,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2.面试要求。县招聘办将分学段、分学科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面试方式等相关内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县招聘办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普安县户籍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均是普安县户籍或均不是普安县户籍的,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县招聘办负责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本学段学科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普安县户籍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均是普安县户籍或均不是普安户籍的,由县招聘办研究后按要求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县招聘办将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县招聘办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设岗县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选岗签约
(1)选岗。县招聘办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具体学校岗位。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签订聘任合同。县招聘办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岗及签约具体时间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公布。
对于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不能签订聘任合同。空缺的名额,按本学段学科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递补,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培训上岗。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县招聘办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4.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签约人员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体时间以县招聘办通知要求为准)到录用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县招聘办将按要求进行递补。县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黔西南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
六、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普安县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普安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录用学校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普安县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纪律监督
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普安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859—7232166。
八、注意事项
(一)普安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未自行关注、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均可向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咨询,咨询电话:0859-7236355。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普安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普安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