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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11:13:30
  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