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宣传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从事宣传岗位的文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纪律观念较强。
3.政审、体检合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新闻、大从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及会驾驶轿车的人员优先录用。
5.年龄、性别:22至30周岁,男、女不限。
(二)岗位条件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为人稳重大方,懂得礼仪常识;
4、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有团队意识;
5、会拍摄照片和视频,具有简单的视频编辑水平;
6、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写作能力;
7、熟练操作使用办公常用软件(word、excel等);
工作地点:兴义市建设路27号原州公安局大院内(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有周末休息;如需加班,有加班费。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后,试用两个月(含培训),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估后转正签订合同。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0日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待初步审查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永松(15186563666,32493636@qq.com)
四、薪酬待遇
合同制消防宣传文员转正签订合同后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工资至少3000元/月,逐年增资,大队提供就餐和统一的制服,签订合同后安排住宿。
兴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