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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12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1 14:46:54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用好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引才基本要求
 
  (一)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克服地区差异,履职尽责,安心工作。
 
  6.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应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7.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8.属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引才范围。
 
  9.身体健康,不影响履行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9.近5年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10.截止到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6.截止2024年4月17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17.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1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引才具体条件
 
  (一)技能大师
 
  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一般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3.现工作于省外或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国家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人才: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国家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6.所获业绩符合岗位要求范围。
 
  (二)优秀技能人才
 
  引进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3.现工作于省外或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赛事奖项的人才: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竞赛集训基地负责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6.所获业绩符合岗位要求范围。
 
  (三)急需紧缺人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硕士研究生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与《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专业要求”栏明确的专业一致。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方案
 
  2024年4月10日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引才方案和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于4月10日-4月1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完善个人信息后将简历和应聘材料投递至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清晰扫描并整理压缩成一个文件后打包发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香港、澳门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中文及外文双版本)。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上学籍信息。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聘“技能大师”和“优秀技能人才”岗位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工作于省外或在黔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证明材料,符合岗位要求范围内的业绩材料。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和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会注明不通过原因。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应聘人员,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组,结合岗位需求对国(境)外学历的专业领域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开展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线上初评环节,进入评审环节人员名单将于4月19日公布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三)引才评审
 
  引才评审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1)线上初评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岗位,不进行线上初评,直接进行线下考核。
 
  线上初评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线上初评重点围绕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答题和交流,满分100分。线上初评时间和具体要求待资格审核完成后另行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线下考核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线下考核。
 
  (2)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岗位能力测试和现场评审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线下考核时间和具体要求待线上考核完成后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同一岗位成绩末位并列的,岗位能力测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成绩末位并列,且岗位能力测试和现场评审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具体要求待线下考核完成后另行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体检不通过或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按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同时审核人事档案。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得报名应聘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按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审查、线上考核、线下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gzjtjsx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报到或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引才工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监督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
 
  (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引才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本方案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四)联系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51-88133629
 
  监督电话:0851-88132827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