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2025届公费师范生工作方案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始建于1901年,是贵州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全国首批科研兴教示范基地,全国“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全国学法研究名校,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贵州省教师现代化教育实习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简化考试程序招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生1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2025届公费师范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gzn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9月3日到2024年9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12日9:00—2024年9月13日17:00将下列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并按“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邮箱rsc@gznu.edu.cn。
1.电子版材料
(1)《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2025届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
2.扫描版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并按相应名称命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承诺书(附件3,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2025届公费师范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特别提醒: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②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③报考人员仅能在规定的时间(即2024年9月12日9:00—2024年9月13日17:00)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邮箱rsc@gznu.edu.cn,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交相关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④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应主动与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851-83227076),确保报名信息提交成功。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13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13日17:00)后至2024年9月14日12: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特别提醒:
①资格审查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后,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15日上午8:00后登录报名提交材料的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第二环节为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第一环节成绩×30%+第二环节成绩×70%。第一环节成绩、第二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第二环节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且第一环节、第二环节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测评。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
①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②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③面试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师范大学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公费师范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2025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每个环节都将在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应在每个环节前查阅相关公告,如因本人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联系电话:0851-83227076(贵州师范大学人事处)、0851-85601360、88900860(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3227014(贵州师范大学校纪委机关)。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贵州师范大学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