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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铜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10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08 10:47:02
  铜仁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设立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乡村医生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铜仁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详见附件《铜仁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本次专项计划招聘信息统一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限铜仁市户籍或铜仁市生源(含市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8.截止2024年9月30日,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委培生。
 
  9.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0.在考察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个人档案等)。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2.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按规定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按规定缴费者进入考试环节。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铜仁市卫生健康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trswjjmr)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并上传报名信息和照片。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网址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清晰人像照片。
 
  2.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资格审查。应聘者所填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经本人核对确认后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3.查看审查结果,审查通过后及时交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要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以便及时按审查反馈意见修正信息并再次提交审查,如未按要求及时修正并补充信息,延误提交申请而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报名所在(区)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本次招聘对象条件,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审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4年10月15日17:00至2024年10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应聘人员或负责审查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或退费;缴费时间结束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报名申请一旦审查通过或报名时间结束,报考人员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由铜仁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其他相关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成绩,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在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开考岗位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须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铜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为非户籍地,但所属铜仁市生源的,可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若不能提供可提供学校《生源证明》(证明材料须学校和教育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铜仁市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视为铜仁市生源。
 
  (5)以“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身份报名的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持服务单位及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截止报名首日)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实际服务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
 
  (6)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截止报名首日退伍未满1年)。
 
  (7)以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审查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岗位实考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市乡村医生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公示后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另行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4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在“市乡村医生招聘办”监督指导下,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乡村医生招聘办”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对象条件,有不符合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认证书、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向属地相关部门报批或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岗位专业名称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使用。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市乡村医生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研究确定。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铜仁市卫生健康局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需求表》。
 
  市卫生健康局,0856-5212951
 
  2.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521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