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临床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理论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职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计划招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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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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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
县人民医院 |
临床护理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或助产 |
身高男≥162,女≥153,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15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人民医院 |
药剂人员 |
本科 |
药学 |
除应届毕业生外需要持资格证 |
5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人民医院 |
检验技师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除应届毕业生外需要持资格证 |
2 |
合 计 |
22 |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护理专业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其他专业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月13日至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二号会议室,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理论考试和面试,理论考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印江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二号会议室报名处领取。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参加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考试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五)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再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人民医院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
十一、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印江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张老师:16685169376,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3903032,印江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