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2023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公开选调工作方案
经江口县委、县政府研究,为进一步拓宽我县教师补充渠道,广泛吸纳人才,助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县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选调工作,现结合江口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选调人数:面向县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选调10名。
(二)岗位设置:根据学校紧缺学科分文理科设置:文科设置5名(语文2名、政治1名、英语1名、历史1名),理科设置5名(数学2名、物理2名、化学1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教学能力强,实绩突出;
2.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选调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学士学位证书;选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荣誉称号或同等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4.年龄45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首年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考核合格);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特岗教师(已经接转,含3年服务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报考政治学科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3.经查实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过的;
5.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要求。
选调合格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需按程序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在江口县服务期年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方案、面试、拟调对象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江口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
(1)选调人员自行下载《江口县2023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
(2)每名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选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原则上要求选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选调人员本人负责。
(4)选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为“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③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文件;④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⑤同底一寸标准蓝底照片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选调人员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上角);⑥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发证(发文)机关或所在单位公章。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审核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证、本人申请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选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调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需达到3:1及以上的比例,不足3:1则取消该科目招聘计划。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实行现场打分、现场统分、现场公布成绩的办法,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二)面试内容:教育相关知识(文科为同一面试试题;理科为同一面试试题)。
(三)面试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开始至结束。
(四)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考官。
1.临时确定考官。
2.考官人数。聘请考官26名(其中文、理科主考各1名;文科考官12名、理科考官12名)。
3.考场设置及考官组成:设文、理科各一个考场,每个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主考+现场抽签6人)。
(六)成绩计算: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选调人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江口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
(八)面试身份验证。选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数,按合格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员。
1.文科根据参考人员的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
2.理科根据参考人员的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江口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进入体检的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将不再实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复审、考察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八、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调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者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选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3.调入后按照江口县现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若调入学校没有对应岗位,按照学校的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执行高职低聘,后期竞聘按有关规定执行;如调入学校有对应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4.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拟调之日起1个月内)未办理完成调动手续的,取消拟调资格。不再实行递补录取。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和选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6—6829906(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18685658622(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二)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人员进入体检等环节放弃调动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选调或调动申请。
2.在本次选调工作中,请选调人员保存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选调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下一个环节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江口县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江口县2023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江口县2023年外县在职在编优秀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