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江县城区小学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公开考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按照我县“一心五城”规划,打造“教育之城”目标,聚焦“美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适应城区布局新要求和城区群众对教育质量的新期待,助推全县教育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德江县城区小学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彭 勇 县委编办主任
杨绪刚 县人社局局长
蔡 华 县财政局局长
冉光跃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胜利 县委编办副主任
段 鹏 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 洲 县财政局副局长
田华山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李淑莉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冉光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淑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调程序
本次考调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聘用程序进行。
四、考调岗位职数及设岗单位
(一)岗位职数:共56名,其中语文33名、数学17名、英语4名、体育2名。
(二)设岗单位:德江县第一小学、德江县第二小学、德江县第三小学、德江县第四小学、德江县第五小学、德江县第六小学、德江县第七小学、德江县第八小学、德江县第九小学、德江县第十小学、德江县第十一小学共11个单位,所有考调岗位需服从调剂。
五、考调原则
(一)坚持自愿、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原则。
(四)兼顾城乡教师的均衡搭配,确保乡镇相关学校师资队伍基本稳定。
(五)高于小学学段教师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六、考调报名对象
面向全县乡(镇)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七、考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效果好。
(二)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考调城区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需满5年及以上(以参加工作文件为准算至2023年8月31日)。
(四)考调教师报考学科要求。报考学科需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专业)相符,或在学校近年任教该学科。
(五)考调教师报考业绩要求。统考学科报考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2022—2023学年度的两学期期末质量监测中,全县同类校排名必须为前50%。同时任两个以上班级(或学科)的,排名不得处于全县同类校排名的后30%;或在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期末成绩与秋季学期期末成绩在同类学校中提升10位以上。以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出具为准。
(六)凡经县委组织部行文抽调(借用)且截止报名之日还在抽用(借用)期内的、县教育主管部门派出驻村的、经县教育主管部门行文已交流到城区中小学及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抽用到教育局机关的教师,需符合(一)(二)(三)(四)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调。
1.因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因违纪被立案正在调查的。
2.因参与或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个人征信有较大存疑的。
3.近三学年度(即2020、2021、2022)有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考调的情形。
八、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6日(上午09:00至下午5:3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县教育局一楼礼堂。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需以电子录入方式填写并打印《2023年德江县城区小学面向县内乡镇中小学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附件)一份,需所在学校、学区办签署同意参考意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2张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注: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职位参加考调。
九、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二)考试对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三)考试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30(时长150分钟)。
(四)考试地点:待定。
十、考调录用
考调录用按报考同一学段学科人员的考试成绩根据同学段同学科设岗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且控制参考的乡镇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只录用1人,若同一职位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如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取消或自愿放弃的,其空岗可递补,具体递补事项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和岗位聘任手续。
十一、考调聘任
对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调动和聘任手续。
十二、考调纪律
(一)各相关学区办及学校需认真审核并出具参加考调教师任教学科依据,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出具伪证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
十三、工作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负责考调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四、考调公告
本《方案》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址公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
十五、考调解释
本《方案》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34013(德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6—8658689(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德江县城区小学面向县内乡镇中小学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docx
德江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