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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6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7:16:07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加快打造海南自贸港人才集聚高地,海南实行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五湖四海广纳英才。作为海南省最具规模、现代化医疗水平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之一的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近年来已迈入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江东新院区选址建在海南自贸试验区的重点区域,步入与自贸港建设同频共振的快车道,2024年建成投用。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发出“招贤令”,诚邀四海英才共创共享共成长。
 
  一、医院简介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1年11月,是一所集保健、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基地、孕产妇保健基地、危急症孕产妇抢救中心及危重新生儿护理抢救中心。医院拥有1个国家保健特色专科、6个省级重点及特色专科,承担多个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拥有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临床培训基地及规范化培训项目、国家级临床分子实验室及工程实验室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客观公正、公道合理地测评应试者的有关能力素质,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有发展潜能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相应的岗位上。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详见附件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陆(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32)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所需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09:00起至2024年6月12日中午12:00。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及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名后再提交报名表扫描件或PDF件);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相应岗位所需的各类材料和证书扫描件(详见附件1);
 
  (5)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工作社保缴纳记录用来证明工作经验。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材料包括: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时间不间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本院岗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及通过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将拟录用人员报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医院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一)监督:由医院纪委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98-65311381(医院纪委)
 
  (二)回避: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联系方式及其它
 
  (一)联系人:程老师
 
  (二)联系电话:0898-65388205
 
  (三)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898-66738761、0898-667389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