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技术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适应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为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口岸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技术保障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1.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检测岗(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年龄要求:出生时间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本岗位主要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同时能承担登轮检验鉴定工作。此岗位工作地点主要在洋浦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2.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鉴定岗(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英语、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年龄要求:出生时间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其他要求:本岗位主要承担登轮检验鉴定工作;具有商品检验鉴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检验鉴定教育培训相关证书;需提供C1(含)以上驾照。此岗位工作地点主要在洋浦地区,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3.动物检疫实验室动物检疫岗(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动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年龄要求:出生时间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此岗位工作地点海口市或三亚市,视业务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应聘人须服从工作地点和岗位调整。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或考核、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9日。后续相关公告同时在上述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互联网邮件报名加现场确认模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具体内容见下文)扫描成电子版本,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具体格式见下文)后发送至邮箱Lexie812@163.com,同时电话告知联系人陈先生或王女士,联系电话:0898-68616210、0898-6861205、19989690868(请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期间拨打),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材料:报名邮件的主题规范填写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格式(例如:XXX应聘洋浦石化分中心XXX岗报名材料),材料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照格式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应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5)《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word电子版,须附报名者电子相片);
(6)报考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鉴定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经验佐证材料(需开具商品检验鉴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证明或提供商品检验鉴定工作岗位5年及以上的用工合同)、检验鉴定教育培训相关证书、C1(含)以上驾照;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报名应同时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报名时间。邮件报名期限:自2022年9月25日8:00至2022年10月12日17:30止。报名时间截至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材料和补充材料。
4.报名要求。一是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邮件主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或填报错误、不实的,伪报瞒报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三是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邮件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2小时内做出结论,并通过邮件、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邮件、手机短信通知情况(未收到回复的报考人员,请拨打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将通过邮件、手机短信通知应聘者)。现场确认仅对邮件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到场确认人员需要提供邮件报名所涉及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的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绿色行程卡,配合检测体温,同时提供彩色证件照(两寸)两张。
(四)考试和考核
1. 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检测岗(专业技术岗位)、洋浦石化分中心检验鉴定岗(专业技术岗位)采用考试方式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分别为60%、40%,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笔试方式、内容: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详见准考证(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制发)。
采取考试招聘的,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参加人员范围: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第三名的(招聘人数为2人的岗位并列第六名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在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公示第二天17:30前告知招聘单位,之后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操作和技能知识为主,主要考察考生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为主。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试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动物检疫实验室动物检疫岗(专业技术岗位)采用考核方式招聘。直接以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岗位人数未形成竞争,仅有一人报考,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考官表决通过,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布。
考核内容: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考核事项以另行通知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以考试(考核)成绩为标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流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考试(考核)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按应聘相同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核查处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考试、考核日程,将提前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准备。
(二)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安全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考试(考核)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核)。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判断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考核)。
(三)考生在考试(考核)当天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四)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核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doc
海口海关技术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