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宣教管理中心、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海口市规划信息资料服务中心、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全国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招聘管理岗工作人员3名、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海口市国土资源信息化与宣教管理中心招聘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3名,海口市规划信息资料服务中心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海口市土地测绘院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3名,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招聘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0月18日-198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详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登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后应及时关注和了解考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
2.报名链接: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611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至31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载后完整填写,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
(3)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4);
(7)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5);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考生应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9)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
(10)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局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2022年10月3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0月3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2年10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
3.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行程,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以免耽误后续招聘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海口市财政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天按要求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时由纪检监察人员陪同,选择另外一家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自收到上岗通知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和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海南省及海口市防疫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2)诊断为新冠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为红码或体温≥37.3°C的报考人员。
(四)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联系电话:0898-68727609
监督电话:0898-68720548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