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海南省相关规定,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一)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公车管理、仓库管理、政府采购、监管犬管理等综合管理事务职责。
(二)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是海口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关检验检疫、检验鉴定、能力验证、咨询培训、科研与技术开发、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制修订等技术服务职责。
(三)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是海口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医疗保健门诊、传染性疾病和医学媒介生物的实验室检测及鉴定等工作职责。
(四)海口海关热带植物隔离检疫中心是海口海关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中有害生物检疫鉴定、转基因检测、植物物种资源鉴定、进出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检测、进出境检疫科研制标、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海口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应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同时公开发布在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站(公开招聘后续信息在相同网站发布),应聘人员登录上述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至2023年9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626),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为二级学科),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招聘单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进行专业审核,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资格等材料以已取得证书为准,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3)每名应聘人员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
(4)报名咨询电话:0898-68516463、0898-6851646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含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笔试。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组织笔试;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海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口海关口岸门诊部)口岸门诊部临床检查岗、质量发展部质量管理岗等2个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五)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将《面试确认书》和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身份证(正、反面);
2.笔试准考证;
3.各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应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社保缴纳证明;
6.诚信承诺书(附件4);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前,入围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前,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至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公示后的第7个工作日17:00。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流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参加同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海口海关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平台上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海口海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海口海关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口海关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