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7日讯:乐东黎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委托第三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乐东黎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计划招聘人数 |
专业
|
岗位要求 |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 |
10 |
特殊教育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要求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告栏、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2:00。
2.网络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092
3.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照片;
(2)《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相片及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有效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及户口簿首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毕业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6)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7)教师资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无就业单位的签订无就业单位证明(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10)个人承诺书(下载附件4,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11)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凡发现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6月3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2年6月30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中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开考比例要求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以后续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五)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次日在考点公告栏公布,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前往考点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提前备课时间3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报名系统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的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批复后,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并上岗。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乐东黎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予以办理调动、辞职手续。聘用人员出现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不服从管理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学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报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3.聘用人员纳入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根据现有职称(职务)档次按我县同等教师待遇办理。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业务咨询:梁老师,联系电话:0898—85521419,0898—85529009。
监督电话:0898—85529009、0898-85528518
网络报名技术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3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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