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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安宁医院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4:03:39
  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汇聚海南·四城同办”2024年秋季校招活动部署要求,招聘优秀人才,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省安宁医院、省东部精神卫生中心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引进紧缺性人才,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我院定于10月19日至20日分赴广州市、武汉市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海南省第四人民医院)系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是海南省精神卫生行业的权威性公共卫生机构,同时也是全省唯一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担负着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心理咨询、戒毒治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精神及智力残疾鉴定以及对全省各市县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等任务。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单位、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海南研究基地、海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海南省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海南医学院附属安宁医院、海南省医学科学院精神卫生研究所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共1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考核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免规定》(人社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料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同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此次公告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均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且报名与考试的身份证(社保卡)须保持一致。考生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审查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7日
  (2)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rsk767@qq.com。压缩包和邮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
  ①《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扫描件,如职称证书、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⑦《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①广州站:2024年10月20日15:00-17:30在南方医科大学众创空间医学类专场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
  ②武汉站2024年10月19日9:00-12:00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
  2024年10月20日9:30-12:30华中科技大学光谷体育馆招聘会现场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④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如职称证书、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⑤《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见附件3)。
  ⑥《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并及时关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现场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组织考核。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2.考核方式:采取现场考核或视频考核等方式进行,直接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组织考核: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取消该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资格。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广州场和武汉场的现场考核。未能参加上述两场现场考核的考生,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2)现场报名
  ①广州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现场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②武汉站: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现场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考核成绩:请考生及时关注海南省安宁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体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1.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六)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安宁医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海南省安宁医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公示。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安宁医院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安宁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待遇
  1、聘用的人员纳入海南省安宁医院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
  2、医院为招聘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良的发展平台,在工作、科研、生活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50万元安家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10万元安家费。
  3、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安宁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6977322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898-65336895
  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0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安宁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988767
  附件:附件1: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考核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海南省安宁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模版)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模版)
  附件5.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附件5.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5.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