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一)
我院是海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教育科研管理,学校管理、教育政策、教育质量监测的研究,以及相关学校校长、教师培训的管理与监督等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单位管理等队伍结构,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编制人员。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
2023年公开招聘的岗位共6个,共7人:教育政策研究、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教育科学研究、培训教师、办公室文秘(党务工作方向)等5个岗位各1人,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研究岗位2人。(岗位条件见附件1“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育研究等相关职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安排;
7.在编人员以及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发布。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示、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示、公告。并在招聘全过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链接: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30》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22日9时至2023年7月1日12时。
4.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1)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或社保卡);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详见附件5) ;
(8)所报岗位“资历”有要求的,需要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9)在编人员以及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10)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1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者、国内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7月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7月1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7月1日17时准时关闭。
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不低于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
教育政策研究、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研究等岗位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理论和相应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以及部分公共基础知识。
培训教师岗位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以及部分公共基础知识。
办公室文秘(党务工作方向)岗位主要考查行政能力和党务知识、党内法规,以及部分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
报考教育政策研究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分析具体的教育现象、当前教育改革重点及热点问题的能力。
报考基础教育课程研究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程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报考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研究A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数学理论水平和数学应用能力。
报考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研究B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依据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分析具体的教育教学现象,以及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的能力。
报考教育科学研究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教育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的实践能力。
报考培训教师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开展岗位工作的实践能力。
报考办公室文秘(党务工作方向)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应用文写作能力、组织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应在同级别的另外医院进行,并由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3)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我院将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要求以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上有关公布为准。
(六)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海南省教育厅核准后在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haoyan.hainan.edu.cn/)上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提请海南省教育厅进行调查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我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后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经我院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我院纪检部门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投诉、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进行处理。
(四)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举报、投诉的电话和邮箱如下:
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纪检部门
电话:0898-36652787
邮箱:wuyiping99@163.com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电话:0898-65343302
邮箱:hnjytrsc@hainan.gov.cn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电话:0898-65336895。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我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898-36652786;
传 真:0898-36652786;
电子邮箱:newhy0898@sina.com。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55313、0898-665020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23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