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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13:36:15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湖南省化学工业学校。学校是由省政府举办、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3年4月升格为高职院校。学校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学校A档建设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十四五”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筹建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8个,招聘计划67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66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④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具体事宜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岗位A01-A29(专任教师):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②岗位B01-B04: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③岗位C01-C05(专职辅导员):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演讲或答辩展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化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537623(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537692(学院监察处)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