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三沙市医疗卫生建设发展需求,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三沙市人民医院系隶属三沙市人民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及医疗卫生科研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省
三、岗位条件要求
(一)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中医学专业,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二甲医院相应专科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现从事相应专科工作。具有相应专科科室主任经历者优先。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够接受和服从到基层岛礁工作生活的组织安排。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在编或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或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本次招聘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4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三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8:00—4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2942),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
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4月22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请持续关注三沙市政府网站招聘工作进展及有关事项公告。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有关资料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组织考试
主要通过面试形式,对思想品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在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三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三沙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898-6677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