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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招聘1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0:08:02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经市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统一集中招聘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4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7日之后出生)。达到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议定。
 
  3、本次招聘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报名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凡涉及到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
 
  6、所有应聘人员毕业时需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www.bddhospital.com.cn)、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bdyzx1886或订阅号:bddyzxyy)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以免影响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报名网址:http://bdsdyzxyy.vhzhaopin.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9:00—2024年4月10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12:00。
 
  3、应聘人员按照“考生报名手册”分步骤操作,并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或规培基地证明)、报名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4、网上报名须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5、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通过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同时发布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
 
  6、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一次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二)笔试
 
  考生报名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笔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护理专业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每名考生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60%的取消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全部进入。
 
  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2024年4月21日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应聘人员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或规培基地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与应聘岗位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3、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面试时间、地点在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另行公布。
 
  6、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五)体检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六)考核
 
  医院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人事档案及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七)公示
 
  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平台(公众号或订阅号)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纳入控制数管理,办理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2、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312-597650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511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