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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办理公积金业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6:14:04
  关于公开招聘办理公积金业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受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河北旅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聘办理公积金业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独立招聘。
 
  三、招聘数量及用工形式
 
  2024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70人,工作地点为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和客服中心,故招聘方式采用定向招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说明要报名的工作地点。详见《公开招聘办理公积金业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性别不限。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本人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纹身、无口吃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5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含周六、周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保定市裕华东路百悦梧桐商务中心B座811室
 
  3、报名咨询电话:0312-3033273或13315210241
 
  4、报名流程: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由河北旅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
 
  5、报名携带资料:
 
  ①报名表(点击招聘公告附件二下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注: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④学信网下载的6个月内有效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⑤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
 
  ⑥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
 
  6、报名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
 
  3、面试
 
  ①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②主要考察内容: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应变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完成后电话、邮件通知相关合格考生。合格考生需由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结合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招聘人员合规、合理的工资标准,按规定落实“五险一金”待遇。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注意事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有关公告及邮箱,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等事宜,责任自负。
 
  八、声明
 
  本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只收取考务费100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收费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