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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5:29:49
  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安新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岗位除外;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安新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管理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安新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部分岗位说明:
 
  “三支一扶”岗位:限雄安新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考(含2024年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四、招聘程序
 
  通过安新县人民政府网(www.anxi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120.211.69.217:8053/
 
  2、报名时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00
 
  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22日17: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4、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5、笔试满分100分,两科合并一张试卷。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提供的,后果自负。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出生时间较晚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安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列编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321215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