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顺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面向顺平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顺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顺平县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09月01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应满足服务基层最低年限;
6.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中关于调配条件的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内、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30。
3.报名地点: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人事股。
4.联系电话:0312-7629053。
5.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县委编办出具的全额事业编制在编证明及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已公布的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知识、公文处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全部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提前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进入体检的次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选调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选调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五)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者不得递补。
(七)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选调人员报名表
附件2.全额事业编制在编证明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顺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顺平县委编办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