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9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依法依规、统一集中招聘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0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范围及学历: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和部分2021年完成国家规范化医师培训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药学、护理专业须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3、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8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8日之后出生);取得医师规培合格证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9月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8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www.bddhospital.com.cn)公告栏、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微信服务号(微信号:bdyzx1886)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防疫须知》(附件4),下载打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5),如实填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笔试当天的个人健康状况。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4日。2、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17:30。
应聘人员填写并上传《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发送至邮箱bdyzxzp@163.com中,具体要求见附件6。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通过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以及有关本次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等相关信息,后续将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4、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提交一次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3)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招录单位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二)笔试
笔试由招录单位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面试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四)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科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疫情防控由招录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医院,除核验身份等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如不能出示健康绿码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2-597650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511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