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园)长公告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园)长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园)长21名,其中高中副校长2名、初中副校长4名、小学校长2名、小学副校长1名、幼儿园园长9名、幼儿园副园长3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省级及以上骨干、优秀校园长,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幼儿园副职岗位的,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初、高中及小学正副职和幼儿园正职岗位的,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11日。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未能于2023年7月1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有关荣誉证书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网站为雄才招考平台(网址:www.ixczk.com),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做到诚信报考。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组织有关专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按照不高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以线上形式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自身情况,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提交:①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④任职文件、业绩证明等材料;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⑥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材料。
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谈比选。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谈比选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谈比选
面谈比选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道德品行、团队协作、办学理念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谈比选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面谈成绩×50%。面谈比选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后续结果择优聘用。
※面谈比选当天同步审核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原件。
(五)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重要参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因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依据面谈比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综合考察
根据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结果,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谈比选成绩并列情况除外)。实地考察拟聘用人选的政治素质、管理和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从报名开始到选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谈比选、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