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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保定高碑店市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7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4:04:20
  高碑店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全面提升高碑店市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373名,其中高中教师127名、中小学教师156名、幼儿园教师9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18-35周岁,即1987年7月 12日至 2005年7月12日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7.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的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岗位专业不符的,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开始2023年 7月12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12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三支一扶”人员: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2021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期满合格予以聘用,否则取消资格)。
 
  12.优秀退役军人:指高碑店市户籍,现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招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如个别岗位招考比不足1:2,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将此岗位名额调剂到报名比例高的岗位。
 
  2.报名网址:http://120.211.69.217:8036
 
  3.报名时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7月21日1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21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您已支付”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bd2021163@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6开始打印。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 9:00—10:30。
 
  2.笔试科目和内容
 
  (1)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2)其他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3)幼儿园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幼儿学习心理、幼儿身心发展、教师心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环节。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试卷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6.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按时间节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于7月27日查询复审须知)。报考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对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7.请考生于7月27日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36,详见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高碑店市聘任制教师任教满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任教证明加盖市直或中心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复审时提供即可)。
 
  3.具体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复审。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四)面试
 
  1.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且通过资格复审的和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同时进行面试考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6,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课程教材的把握等综合素质。时间10分钟,备课10分钟。
 
  3.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方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时间共20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时间10分钟,分值10分,地点在各候考室。
 
  ②模拟课堂,分值6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5分钟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分值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分值10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格式为MP3)。
 
  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0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5.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面试组。
 
  6.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7.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8.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只记面试成绩,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所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考核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按照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征信报告。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科岗位需求,按总成绩排名安排聘用人员:2023年入编教师到市区学校一中(教育综合体)、二中、五中、八中任教,三年考核合格入编教师到市区学校一中(教育综合体)、职教中心任教,聘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市区中小学(园)和镇街中小学(园)任教。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岗位信息表》中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10名普通高中教师和20名初中教师,2023年办理入编手续,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
 
  5.《岗位信息表》中,其他2名普通高中教师、88名普通高中教师、27名职教中心教师,先在职试用,市教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三年六次(每学期一次)考核均合格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试用期间享受高碑店市在编教师工资制度及标准,其它补贴和福利待遇也参照享受。
 
  6.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中共保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招聘的26名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108名小学教师、90名幼儿园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采取聘任制,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补贴和取暖费),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市教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职称评聘和日常管理由市教体局负责。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任教满三年后,符合在编教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在编教师招考,不限制年龄。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报名技术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具体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报名咨询电话:0311-80900706  0312-2826189
 
  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