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满足我县社区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此次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二、招聘人数
根据岗位员额核定数量,分批次进行公开招聘。本次招聘32名社区工作者。按照“县聘锦华街道管社区用”的方式,录用后将分配到锦华街道,由锦华街道分配到社区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高阳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3应届毕业生原籍在高阳县且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
6.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0日后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4.具有其他不适宜作为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46053ba05b6a42fd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7:00
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8: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1月4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要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初审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考生网上支付。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报名费100元,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3年11月8日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必备的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身份证的可先入场考试,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程序到考点办公室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6.请考生笔试结束后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较多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报考人数较少时,设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第三方机构在笔试前商议确定并公布,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3.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口迁移证。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报考的,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在候考室就坐。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计分原则参照体操计分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平均分)。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的,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中共党员,大学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有公益岗、见习岗工作经历的,学历较高的,专业对口的。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相关要求。体检参照现行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锦华街道主要位置张贴公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如发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和公示。
(八)聘用和薪酬标准
由锦华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高阳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高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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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