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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24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5:11:51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沧州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灾害事故处置能力,结合工作岗位空缺情况,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2名,男性,岗位、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详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原则上为沧州市范围内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人员。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从事过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达到1年以上的,认定为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8日至2003年1月8日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岗位的分配和调整。
 
  3.本人没有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报名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合格。
 
  5.高中、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聘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5.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7.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8.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9.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面颈部有纹身的;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纹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纹身的。
 
  11.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或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招聘公示等程序进行,其中,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招聘公示等时间安排依据报名情况后续确定,另行通知。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前往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内容手写,照片粘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详见附件2),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携带: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证明)、退役证件及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3份复印件;
 
  (2)个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6张;
 
  (3)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应携带本人B2类或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1份(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官网获取,https://ipcrs.pbccrc.org.cn/)。
 
  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体格检查
 
  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内容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最终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能测试
 
  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00米跑、立定跳远、100米跑,单项科目25分,体能测试依据《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按基础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将进行排名,并于当日内在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名点进行张榜公示。
 
  (四)面试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根据体能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体能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报考动机、性格特征等内容。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时长每人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完成后按各岗位考核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得分=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政治审查
 
  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参考《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4),政治审查表正反面打印并粘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居委会(村)和常住地派出所均需出具审查意见并盖章,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六)招聘公示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报名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沧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名点进行张榜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各环节应聘人员出现问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如未招满,可由灭火救援员岗位进行补录。
 
  四、岗前培训和签订合同
 
  (一)岗前培训
 
  录用人员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分配至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为期2个月的岗位培训。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培训期间实行量化考核、全程淘汰,对思想不稳定、不服从管理、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消防工作的予以淘汰。
 
  (二)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3年,试用期3个月,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由各地财政部门保障,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标准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均与每月量化考评挂钩,各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存在地区差异,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所报单位。
 
  (二)福利待遇包含国家规定的婚假、护理假、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入职满一年享受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等。
 
  六、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确定人选、岗前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电话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或未接听电话通知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劳务中介机构受理,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聘过程中,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应聘过程中收取中介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切实维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