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根据我县公安系统用人需求,按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充实公安工作力量,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招聘公安辅警80名,具体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户籍等条件;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聘用后能立即上岗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11.经县政府同意统一招聘的,现仍在县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各类辅警;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以后各招聘环节的通知、成绩、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官方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聘网站链接,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件或资料。信息填报完毕提交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7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4.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其他需求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于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考生按笔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数量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内容(见附件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五)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具体要求以官网通知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低排名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考生按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登录指定官方媒体查询。
(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环节发现问题,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辅警岗位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考生按体检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依规递补。
(九)考察政审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及资格复审环节,考察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人事档案。考察政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依规递补。
(十)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一)培训上岗
由县公安局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上岗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月工资2200元,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提高30元,每月绩效工资800元,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培训合格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实习期为6个月(含试用期),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辅警层级。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等事宜均在指定官方媒体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2024年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县公安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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