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河间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和微信公众号“河间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河间)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河间)辖区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间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2:00。
交费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7月5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自行承担责任。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7月17日—7月20日登录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进入“打印准考证”专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1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范围参考《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
(三)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证件审核地点及时间于公布笔试成绩时发布)参加证件审核,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所有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确认。(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4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参加证件审核,由市教育体育局对其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沧州(河间)辖区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所有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招聘人员,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期间不可调离工作岗位。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河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河间市人社局:0317-3239309、3239317
河间市教体局:0317-2078879、3278831
(拨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