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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执法协理人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6 10:39:55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40名城管执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城管执法协理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①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②2022年度及以前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90。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至2023年1月6日17:00。交费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至2023年1月7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5:90)发布的通知公告。

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请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5:90)点击“成绩查询”板块进行查询。同时,在“报考公告”栏公布证件审核通知。

(四)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参加证件审核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退伍证、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所招协理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协理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资待遇与近年来市政府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的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一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317-5667010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市人事考试中心      0317-2079971

附件:2022年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理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