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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东光县纪委监委 东光县公安局招聘8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10:30:28
  东光县纪委监委 东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公安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3名、公安辅警8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报考公安辅警岗位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公安辅警岗位:身高要求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大于28,小于18.5为不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精神病史等。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登陆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102:88)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7月24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3.开考比例: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公安辅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1.5∶1。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考试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公安辅警岗位:
 
  (1)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内容:身高、体重、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四项。男子合格线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青年男子三组”(50分)标准》1000米跑4分35秒,立定跳远2米21;女子合格线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青年女子三组”(50分)标准》800米跑4分30秒,立定跳远1米58。属于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线综合确定。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1.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
 
  (1)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据招聘计划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周年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2.公安辅警岗位: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笔试准考证、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目前在东光县公安局工作的非财政开支的辅助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公安辅警岗位:
 
  面试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公安辅警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公安辅警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年龄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 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102:88)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政府网站公示。
 
  八、相关待遇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东光县聘用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公安辅警岗位由公安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形成空缺依次递补。
 
  辅警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300元、训练伙食补助585元、层级工资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随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服装费、训练费等按东光县公安局辅警标准执行。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县纪委监委 0317—7721602
 
  县公安局 0317--7825599
 
  县人社局 0317—7727277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