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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0:58:19
  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和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38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等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报名第一天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28日下午17:00 ,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29日下午17:00 。报名人员登录http://120.211.69.217:8038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3028007,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无误,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不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下的按1:3比例,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其责任。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计算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选岗、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选岗、考察环节。区人社局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选岗由区卫健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报区人社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