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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沧州泊头市招聘教师20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0 10:43:53
  2023年泊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教师201名(中小学教师200名,特殊教育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泊头市辖区生源地、夫妻一方为泊头市辖区户籍、父母(夫妻双方父母)有其一为泊头市户籍,以上四种情况必备其一。
 
  报考初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需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沧州市辖区生源地、夫妻一方为沧州市辖区户籍、父母(夫妻双方父母)有其一为沧州市户籍,以上四种情况必备其一。
 
  (二)学历要求: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外语、初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教师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学士学位);报考小学其他科目的教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三)资格要求:严格“持证上岗”。初中教师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教师、小学教师要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师需具有幼儿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考试(在正式聘用前必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公开招聘的合同制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1、招聘岗位(见附件)。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
 
  3、除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外,其它岗位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有其一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需为特殊教育专业或教育康复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2日。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 7 月26日通过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泊头力量、泊头教体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考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均以报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为准。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前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在报名期限内登录网址报名:http://47.93.208.246:8888/login/8a40b28041ed5fe1
 
  (二)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23日9:00至2023年7月27日17:00
 
  审核时间截止:2023年7月28日11:00
 
  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7月28日17:00?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
 
  (三)考生2023年7月30日8:30登录http://47.93.208.246:8888/login/8a40b28041ed5fe1,打印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由第三方代理实施。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1、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所学本学科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报考中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制的考试内容与中小学语文学科一致,报考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的考试内容与中小学数学学科一致;中小学其它专业(含特殊教育)除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外,考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2、小学全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2: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围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复审和确认。逾期未提供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打印学历认证表(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报名表、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及特殊教育岗位须提供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100分)
 
  (1)语文(含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数学(含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试讲(100分),试讲内容由考生随机抽取所报学科阶段现行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为5分钟。
 
  (2)全科、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100分)分为两部分:
 
  一是专业试讲(50分),试讲内容由考生随机抽取所报学科阶段现行教材内容,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为5分钟。
 
  二是全科、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岗位技能测试(50分)。①音乐、全科岗位: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自带)、舞蹈(自备伴奏U盘),曲目自定,测试时间不超10分钟。
 
  ②信息技术岗位:测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测试40分钟。
 
  ③美术岗位:命题创作(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 40cm,测试60分钟。
 
  ④体育岗位: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分高者录取。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岗位递补
 
  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十一、聘用
 
  新聘用中小学教师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情况进行配备,各岗位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并列者时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出现空编后按程序整体入编,被聘用人员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望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和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十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同时,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