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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沧州东光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1:40:42
  东光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乡镇中小学教师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各学科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小学其他学科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本科以上具有相应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2005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东光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东光县公办教师(包括公开招聘的合同制教师);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4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登陆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102:88)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与东光一中教师招聘同步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东光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特别提醒: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2:88),按提示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所学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及证件审核通知于笔试结束一天后登陆网址http://110.249.194.102:88查询。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退伍证等。
 
  (2)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逾期未提供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我县统一使用的人教版教材,面试前由评委指定章节,考生随机抽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师范类专业优先、教师资格级别高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确定。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2:88)上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复审环节。对考生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2:88)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为合同制教师,录用后一年内执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工资,一年后参照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定级。享受与在编教师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对聘用教师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二)聘用教师全部分配到乡镇中小学,未满三年不得申请调动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2:88),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7727277,0317-7798289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