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北 > 沧州

报名入口

2023年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招聘幼儿教师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5:19:58
  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沧州经济开发区第一幼儿园是经批准成立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幼儿教师,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幼儿教师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edz.gov.cn/)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幼儿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已公开招聘为合同制的教师;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招聘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完成,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线下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登录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下载《沧州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携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以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为准)、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只收现金)。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为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1.笔试(2023年9月23日下午15:00-16:3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及幼儿保教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2.面试(2023年9月24日下午14: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面试为教育教学综合技能展示,具体为“弹(弹奏)、唱(唱歌)、跳(跳舞)、说(讲故事)、画(绘画)”五项技能测试,每人任选两项(用具自备),每项展示内容不超过5分钟。
 
  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地点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仍不能确定排名者,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六、体检(2023年9月25日)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7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按照企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本科学历4000元/月、研究生学历4200元/月,绩效1000元/月,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应发工资中扣除。
 
  十、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