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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0 13:51:35

2024年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工作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公开选聘工作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选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工作人员40名。其中:卫生系统12人(差额事业);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具体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围场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公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聘范围及对象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公开选聘岗位确定公开选聘对象。
 
(二)公开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0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此次公开选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设置。
 
国内研究生专业要求:除类别外,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资格审核。
 
7.本次公开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公开选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
 
报名网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2:00。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进行填表和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工作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条件确定符合公开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
 
①卫生专业类:面试采取现场专业知识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②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入闱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选聘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咨询电话:0314-7528562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