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兴隆县《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40名。
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和要求详情见《兴隆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2.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至2006年7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括号外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审核确认资格。
此次选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确定。
7.凡涉及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考生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之对应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承德市所辖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30至2024年7月26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此次选聘工作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3.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然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即为账号,请考生务必牢记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报名须知》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在报名审核时被退回。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4.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证件审核。
1.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兴隆县县政府一楼121室(兴隆县兴隆镇中央村县政府楼一楼121室)
3.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修课程列表(中文)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确定符合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属实、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核
1.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1.烈士子女或配偶;2.学历(学位)较高者;3.考生本人具有兴隆县户籍或考生生源地户籍为兴隆县;4.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二次面试,面试流程同上。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3.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4.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本次选聘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此次公开选聘的高层次人才,需在本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考核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314-5057075
兴隆县人社局0314-5052802
中共兴隆县委组织部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