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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09:52:16
  河北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0人,报名时间为2月20日8:30至2月24日17:3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复习资料推荐:
 
 
  点击进入:报名入http://www.hbxl.gov.cn/口(2月20日8:30至2月24日17:30)
 
  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县直所属事业单位50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7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本专科等专业目录确定。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指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的考生)或配偶及父母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根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与工作经历一致),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为:一是从承德市应征入伍、2022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承德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8.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即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毕业后具有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计划范围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兴隆县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隆化县、鹰手营子矿区、双滦区2022年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上述县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至2月24日17:30。(提示:请考生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不要集中在最后一两天,以避免因报名系统拥堵或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至2月25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然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即为账号,请考生务必牢记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报名须知》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支付,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人才”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②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中途退场。
 
  ③笔试结束后,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数确定。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④考生可登陆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查询笔试成绩。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证件审核,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或父母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或父母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招聘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③面试时长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合计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④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⑤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⑥考试总成绩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⑦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上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核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和“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及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和“公告公示”专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四)咨询电话
 
  政策及考务咨询:0314-5052802;
 
  岗位条件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岗位咨询电话。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省市县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